注意事项:
1.请各申请单位于借物资前,按此表办理相关手续,并准备押金。借乐器押金100元/件,其他物资押金50元/件;
2.如若逾期未还,将不能继续借用艺术团物资;
3.经由艺术团所借出的物资使用期间请保持物品完整和整洁,如若损坏需照价赔偿;
4.艺术团物资借出时间与使用时间、相关物资使用规范,请联系艺术团负责人进行咨询;
5.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团委书记或相关指导老师,盖章为借用单位公章;
6. 《金沙短信特邀送58艺术团物资外借申请表》一式三份,借用单位、艺术团、艺术团指导老师各保存一份。